2007年1月28日 星期日

相遇 - 第一話

這是奧第一次寫的連載小說,在經好友把文字修定後再重貼出來,希望大家喜歡罷。

暫定故事會在第五話左右完結,現在才寫到第三話,看來奧還要再加把勁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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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濤篇

晚上八時多,我剛好在旺角區完成手頭上的工作,便撥電話給阿諾:「阿諾嗎?在酒吧嗎?嗯,我現在上來找你,要吃些什麼,讓我買上來一起吃罷。」

隨即走到酒吧附近的"味千拉麵"外賣,邊走邊想今天會有誰來陪我喝酒……

除了阿諾該沒什麼人吧,阿諾的那間酒吧平常沒十一時也沒什麼客人似的。

「好,今晚先把阿諾你灌醉,平常你常自誇『閃』功有多厲害,今天沒有其他客人我看你如可『閃』,哼!」我自言自語,說罷大步大步的往酒吧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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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妍篇

「我今天上來是要找死的,呵!」

這是我今天晚上到酒吧裡的所說的第一句話,意料之外的是,除了我那個相熟的酒保兼老闆阿諾之外,還有另一個人。

而那個人正怔怔的看著我。

哼,難道我來喝酒找死不行嗎?

看?有什麼好看!

這時剛好傳來阿諾的說話:「梓妍嗎?我要先完成今天晚上的準備才能陪妳嘛。這個是我的好友兼“老死”聽濤,酒量蠻不錯的,讓他先陪妳玩玩好不好?」

「梓妍?就是妳想要找死嗎?這個嘛,就讓我來送妳一程吧,快坐過來。」那個叫什麼濤的,一臉嘻皮笑臉,就讓本小姐看看你酒量會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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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濤篇

梓妍:「你是想我原諒你嗎?嗯……把你的左手伸出來吧!」

想起剛剛把她的椅子拉開,我也是有點過份,但我總不太像那種乖乖聽話的人吧。

「伸出來?伸出來做什麼?」 我問。

「做什麼那用你管,你到底伸還是不伸!」 梓妍續說著。

很明顯我在美女面前是沒有什麼堅持點的,也只好乖乖的把手伸到她的面前。

「這樣可以了吧?」

「把手放鬆點總可以嘛……」 梓妍帶點哀求的說。

唉……放鬆便放鬆吧,誰叫自己先捉弄她的。

「這樣總可以了吧!」

剛好碰上了梓妍那能種像帶點狡猾的目光,心知不妙……

「哇!唷……」

隨即便響起了我那慘痛的怪叫聲。

我痛得整個人滾在地上,心想著妳這個梓妍,個子明明這麼小,牙力怎可能會這麼大?

「活該,看你還敢不敢開罪本小姐,哼!還有,我要先走了唷,明天大清早要去行山啊,你會有興趣嗎?」梓妍就像個勝利者般的說。

我看看左手上的那個大大的牙印,心裡突然有種異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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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妍篇

剛回到家裡便收到那個可惡聽濤從電話發來的短訊。

「今天行山怎麼了,該不錯吧?^o^ 」

隨即,我想起昨天晚上咬了聽濤他大口,笑著的躺在床上便回覆他

「嗚嗚 >.< 累透了,像沒著對腳一樣呢……」

不一會便收到聽濤的回覆的短訊。:

「什麼?你沒著對腳 =.=」

只不過打錯了字,你這聽濤也不放過機會來捉弄我。

「就是打錯了字嘛,是像沒了對腳一樣啊,哼!」

又是不到一分鐘的時間便收到了聽濤回覆的訊息:

「那妳先快著回那對腳……然後我再幫妳再打跛佢^o^」

我似被聽濤弄得有點哭笑不得,在想著我跛了你養我嗎?哼,混蛋,大混蛋!

我邊笑邊拿起電話致電給那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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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濤篇

星期天,在還沒到中午的時間便被阿諾的來電吵醒了。

「阿諾,你不是知道我昨晚在你那裡喝酒喝到什麼時候吧?一大清早致電來什麼事?來找碴嗎?」 我半夢半醒的對阿諾說。

「你不是約了梓妍去行山的嗎?算了,你今天晚上有空嗎?我約了討論區那邊的朋友出來火鍋打邊爐,來不來?」阿諾說。

「來,算我一份。那我『安塔』他來不來?」我說。

「你放心好了,你『安塔』貴為一版之主,怎可能會不出席呢。」 阿諾他提醒了我,版主怎可能會不出席呢。

「嗯嗯,那今天晚上見罷,我先再睡上一會,不要再致電來吵醒我。」

隨手放下電話便想起梓妍,再看看手上那個大大的牙印……

不要想了,睡醒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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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時多在旺角的火鍋店裡,電話響了起來。

「混蛋,我跛了你來養我嗎?」

電話筒裡傳來了梓妍的話。

「養妳嘛?嗯,這個先讓我好好的考慮一下,我可不是那麼隨便的人啊……」

話才說出來,我也有點意料之外。那個是我嗎?隨便竟隨隨便便就說上了這麼輕挑的話……

電話裡且聽到梓研正笑過不停,我想我還是要快點轉個話題好了。

「對了,我正和阿諾及阿言一夥人在旺角打邊爐,一會該會到阿諾的那間酒吧去,妳要來嗎?」

「我想我今天不來了,太累了。明天吧,我有位老師剛從意大利回來,或許明天晚上會到阿諾酒吧那裡聊天,你可以來找我的啊!」

聽到梓妍說不出來,我竟然有一點點失望。

「嗯,明天嘛,且看情況罷。」

才掛上電話便看到阿諾和阿賢兩人正怪怪的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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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濤篇

「你沒有什麼不好,就是少了那豁出去的信心,知道嗎? 」

阿諾由今天我到酒吧後便不停的在重覆。

「那你告訴我,你是不是喜歡了梓妍?」

「我想,我想我是有一點點罷……」

「只是一點點?你是在說笑嗎?在過去的這個星期裡,聽濤你到我這酒吧裡沒五天也有六天吧,不要告訴我你是想來找我見我的。」

「 那個……我平常一星期也有兩三天上來找你嘛,就是這個星期多了一點點吧。 」我嘗試努力去解譯,但好像沒什麼說服力。

「 那便去追求她啊,你還在怕什麼?再說,就算你真被拒絕了,也不見得你會有什麼損失嘛! 」阿諾一臉認真的繼續說著。

「聽濤你知道嗎?我認識了梓妍已差不多兩年了,像她這個年紀而又思想成熟的女生真的不多。還有,你不會不知道她有多少追求者吧!就算考慮,也不該是你來考慮吧。 」

說真的,我也好像是沒有什麼理由需要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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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晨三時多才到家裡。回家的途中一直在想著阿諾今天晚上對我所說的話。

我想是我怕輸吧。

打開電腦走到常去的討論區那邊貼了篇短文,當作是給阿諾的回應:

習慣

習慣,大多數也是從小養成的,不論好與壞。不喜歡輸,要輸自容輸在自己手裡……

曾與我有牌類對局的朋友,或許總常發現我會在未分勝負,更甚是對局前便會這樣的說:

「這局我投降好了!」

「唷,這手牌太差了,我認輸!」

「嗯…怎看我的牌也太差了,我放棄!」

通常朋友朋也會忍不著拿我的牌來看看,又會有這回應:

「不太差啊,你的比我還要好!」

「你是怎麼攪的嘛,勝算蠻高的啊!」

「要是你不選擇投降,這局你已贏了唷!」

不太差,也不算太好。

勝算蠻高,便是有機會輸吧!

既勝算不太好,又有機會輸的話,與其要宰於你手,倒不如由我親手來做好了。

難道要鬥至最後一刻才分出勝負嗎?

我……不喜歡。

許多人會對有這想法的人作出種種批評,不論善意或惡意的,

什麼輸也要輸得光彩啊、輸也要輸得好看。

輸便是輸,那有什麼光不光彩、好不好看。

要輸只容輸在自己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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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妍篇

你告訴我,這只不過是個最基本的要求。但你有想清楚你會有能力做到嗎?

下午才三時多一點,便在諾士佛臺某間有3層高的酒吧裡與聽濤在喝著紅酒。

整個下午就與聽濤在天南地北的說,也說了很多關於我自己的事。

在談天的過程裡,你就是專心聆聽我所說的。

不論是有趣或是沒趣,你就是專心一意的在聆聽。

而我也知道,一個男人會專心聽一個女人說話,只有一個理由。

該是喜歡了我罷,我就是知道。

「對了,那妳會喜歡什麼樣的男人。該說是對男人有沒有什麼的要求?」你突然問到。

「愛我,一心一意的愛我,其它的都不重要。」我不假思索的說。

「就這麼多?這只不過是個最基本的要求罷?是不是該還有什麼別的要求?」你似不太相信的問。

「你沒有聽錯嘛,就是這麼多。」話畢,就似在想著什麼似的看著我。

「你怎麼了,在想什麼?」我有意的問你。

「沒什麼,就只是在想著我該是附合妳所說的條件。但我又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去追求妳……梓妍,那妳說,我應該追求妳嗎?」你一副頗認真的樣子在問。

我在想著,眼前這個相識才不到六天的笨蛋,腦袋裡到底在想著什麼。

沒錯,梓妍說他是個笨蛋,還要是很笨很笨的那一種。

那會有人笨到去問這種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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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濤篇

「聽濤,你不是沒有腦袋吧?還是你的腦袋出了什麼問題?」阿諾在梓妍離坐到洗手間的時候對我說。

「要做便去做嘛,那會有人笨得像你先去問當事人?」正在吃「手切肥牛」的安塔阿賢也加入阿諾,一起對我訓話:「『安塔』,你看看你的樣子,像第一天出來混的嗎?這樣的蠢問題還虧你能問出來。」

「還有那天晚上在酒吧裡,明明放著大好的機會給你吻下去,你又……」

「阿諾是我錯過了什麼沒看到嗎?怎麼我好像沒有看見這一幕?」阿諾還沒把話說完便被阿賢打斷了。

「就是那天晚上他們在梳化上糾纏的時候嘛,你怎可能沒看到?」

「喔,記得了記得了,那情境應該說是纏綿罷,糾纏又怎可能會是那個樣子。」 阿賢不懷好意的笑說。

他們就老是個這樣子,一句一句的沒完沒了,要是我不再說話,他們該可說上半天。

已被他們弄得哭笑不得的我,只好這樣說:「不要再笑我了好嗎?看看我現在的樣子,快點給我想想法子罷。」

「那有什麼法子,一是做,一是不做,不要這麼雞婆嘛。」 阿賢說。

「就是嘛,剛剛致電你時知道你與梓妍正在諾士佛臺喝酒談天,還以為你已做了些什麼,原來就是什麼也沒做過,唉。」阿諾說。

「我……」在我還想說些什麼的時候,梓妍回來了。

從她的表情看來,她該是聽到了什麼,就只是沒說出來。

「火鍋之後到你那酒吧好嗎?剛有朋友來電說要找我聊天。」隨即她對阿諾說。

阿賢回應:「好,他那會說不好,就一起去吧。」

跟著,我彷忽看到安塔他對我打了個眼色……

~第一話完~

2007年1月23日 星期二

一半

常聽到人說心被全掏空了?

當然不可能會全被掏空,那不就是死了嗎?有一半還是剩了下來的,仍有一半 ......

仍有一半,連帶身上的所有也只剩下一半。

說話只說到一半;

工作只做到一半;

睡覺只睡到一半;

作夢只作到一半;

吃飯只吃到一半;

抽煙只抽到一半;

愛也只愛到一半;

所謂不見了的一半只是一直活在過去,只剩一半存活下來到今天。

2007年1月22日 星期一

模仿

"基本上,任何人其實也只能夠愛一次,而那次之後的都不再會是愛情,只是像愛情的愛情。"

這曾經是齊歡暢不認同這一番話,但今天卻不會了。

 

 

面對著連他自己也數不清楚的新戀情……

是戀情嗎?或許該用關係來形容會更貼切吧,總之就是時間一段比一段的來得更短。

半年、三個月、一個月、兩星期、一星期、三天、一天、半天 、三小時……

 

 

至於是為什麼會讓時間變得越來越短,他是知道的。

沒辨法投入感情的他卻又恰如其份地飾演著其情人或追求者的角色。

就算心裡不再有愛,仍然落力的去模仿,但得到後卻又因怕再次失去而把關系終結,很矛盾吧。

 

 

害怕孤寂的他渴望擁有愛情的同時,卻又害怕被愛。

模仿喜歡、模仿有愛、先騙自己再騙別人……

 

 

在那一次之後他所擁有的,都只是像愛情的愛情。

2007年1月21日 星期日

壞男人守則 - 第五條

要大方……

既使是你喜歡的女孩在你面前訴說對另一個男人的埋怨或懷念,就算心裡再不舒服也要帶著淡淡的笑容傾聽著。

偶而嘴角還要流露出一抹無奈的微笑。

相信我,對方一定也會在以為你不注意時偷偷觀察你的表情,想要知道你到底在不在乎她的感受。

就像其實對方根本知道你也有在偷看她不經意的表情一般。

這種動作是需要重複練習的。

多面對鏡子練習輕微哀傷柔雜著寂寞的深度表情吧,側面略為45度的表情最能夠打動女人天生的母愛感覺。

但是這有點難度因為你必須真的知道什麼叫做寂寞才行。

弄得不好做起來像是欠了銀行卡債沒還一樣就有點解害,那會很瞎。

要大方,但不是故作大方,要做的漂亮含蓄,不露痕跡的低調。

搶著付賬,送點小禮物,聽對方說心事,但不是打腫臉充胖子,要量力而為,至少要做的得體大方,參加聚會就算不請客,也要分攤自己的部分。

主人越推卻你越要堅持,千萬別跟其他人一樣說那下次我再請你的屁話。

很多男人不知道自己後來不再收到邀請一起去唱歌,多半是因為別人都看得出來每次在侍應生推開門進來要買單時,他都在故意顧左右而言他,假裝打電話、 上廁所、突然拿起麥克風跟著唱他根本不熟的歌曲。

這樣用小動作逃避結帳的尷尬其實真的很瞎,更尷尬。

相信我往往當時在包廂裡的沒有一個人是笨蛋跟瞎子。

別讓自己變瞎,壞男人要大方,別小家子氣不管是表情、還是內心尤其是口袋跟出手要大方跟漂亮。

講話的語氣千萬別帶酸氣,這個最難。

原文出自 - 網路城邦【錢人豪的網誌】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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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的話:

基本上認同筆者在第一段裡所寫到的,就除了這一句"就算心裡再不舒服"。

為什麼要不舒服?為什麼會感到不快?我們根本沒那資格。

每人也有自己的過去和思念的人,不可能只每是你。

然而當女生選擇讓你來當傾訴的對象,某程度上已是一種認同來。

另外要緊記的是大方不等於充胖子,我們是要當壞男人而不是"水魚"。

於女人眼中,"水魚"永遠也只會是"水魚",不會某天變成壞男人。

最後奧想補充說的是,寂寞是因心境孤單而自然流露的表情,痛過的人才會懂。

2007年1月19日 星期五

孤單

[傻瓜,你曾對我說每當妳孤單、不快樂的時候,總會第一個想起我,致電我的。那現在呢?]

[嗯…我想我以後也不會再想你了。]

[怎說啊?妳……]

[因為我知道在以後的日子裡,你不會再讓我感到孤單和不快樂。而且我也不用再找你,你總會在我身邊的唷,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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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前寫下的一段情話,剛好在這用得上也就轉貼過來。

原文:當你孤單你會想起誰

2007年1月14日 星期日

天使

假如,把一個"Blog Tag"分開29次來回覆,會不會有點過份?

接到了友人井蛙的"Blog Tag",要寫上29句的情話。

對於精於說謊的奧來說是太沒難度了嘛,是以奧打算把每句情話也寫成小故事,也挑戰一下自己的能耐。

至於要寫多久才能寫好29篇,連奧自己也不清楚,那就不再踢人了,井蛙可不要介意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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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話一:

他轉醒了,但躺在床上的他卻連動也不敢動,深怕會弄醒她。

側頭看著深愛的女人像嬰兒般沉睡在自己的臂彎裡,突然他自覺像看到了天使,看到他的天使。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她也慢慢的在他的懷抱裡醒了過來。

才張開眼晴便看到他正傻傻的看著自己,便問:"幹嗎這樣看著我,很醜嗎?"

"當是不是喇,妳怎會醜,我只是在想我是不是該要有點宗教信仰罷。"他慌忙的回答

"喔,你不是曾告訴我你是無神論者來嗎?" 她問

他笑了笑對她說:"嗯,是的,但今天想法突然有點不同了。"

她疑惑了,跟著,他就輕輕的把她擁到懷裡輕聲說:

"因為妳,因為妳令我看到了我的天使,因為妳令一切也變得美好,除了是天堂,我想不到更貼切的形容詞 …… 一切也只因為有了妳。"

邏輯

在上的一篇"傻子"裡,自己曾說到愛情是該沒有邏輯可言的……

昨天卻竟巧合地看到朋友部落格裡所寫到有關愛情邏輯的文章。

想她才是對的,現實裡有我們的所謂邏輯,愛情裡也有,但卻是另一套不同的。

現轉貼過來分享給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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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解話

如果愛有原因,那就不愛了;如果愛有目的,那也就不愛了;

如果愛可以解釋,如果愛 合情合理,那麼愛也就不復存在了。

愛情不合乎邏輯——或許,這就是愛的邏輯。

你真正熱愛的,或許並不是一個大家公認的最該愛,最值得愛,愛的最正確的人,而只是一個使你忘乎所以,無法不愛的人。

愛不是因為被愛,不是為了被愛,而只是因為愛。

你不會因為沒有被愛而失去愛,愛在愛的人心裏,而不在被愛的人眼中。

愛情沒有模式。不同的人,為你做同一件事,你會感到天壤之別。

因為我們在意的,往往不是人做的事,而只是做事的人。

愛在心裏,不在口中。絕口不提愛你,不是不愛,而是因為太愛。

太愛,所以怕傷害;太愛,所以甘願受害;太愛,所以容易錯過愛。

愛是盲目的。熱愛之中,我們會無視對方的缺點,優點便是優點,缺點也成為優點;而放棄之時,一切就全變了,錯了就是錯了,對了也成為不對。

愛情不會被淚水俘獲,可以俘獲的是感動與憐憫。

嫉妒並非愛情專一的體現。愛情的基礎是互相信任,嫉妒則意味著猜疑與不滿。

愛情從不講究公平,講得出公平的,不會是愛情。

你可以甘願為別人付出一切,卻不能要求別人為你奉獻任何;

你可以不願拋棄別人,可當你被拋棄時,卻不能責怪愛情的無情。

愛情不是強加,不是佔有,愛情其實很溫柔。

如果你要得到他,那麼就讓他自由;

如果他回到你身邊,他就是你的;

如果他不在回頭,你就只能為他祝福。

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麗的風景;

傷得最深的,也總是那些最真的感情。

當你拼命想要宣洩刻骨的恨的時候,最無力隱藏的,該是同一份銘心的愛。

我們可以經的起心臟的千瘡百孔,可以接受感情的支離破碎,卻不願喝下忘情水,忘記那曾經愛過的人。

糾纏與吵鬧並不能使愛情維繫持久。

有時候,執著體現於無言的忍耐與默默的承受,貌似不愛,卻更能使愛得以解脫,得以不朽。

“不強求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其實這只是對天長地久的絕望。

愛情是愛與愛的溝通,情與情的呼應,它無須形影相隨,卻要求心心相印。

愛可以包容怨,可以接納恨,愛情不需要說抱歉。

同行一生,是難能的緣分;共度一旅,也是一份可貴的紀念。

愛情沒有因果,愛情沒有規則,愛情不分對錯,愛情永不褪色。

愛情充滿邏輯——或許,這就是愛情的邏輯。

原文出自:AbBy's Site - 愛的解話

2007年1月10日 星期三

傻子

已很久沒有留意香港的流行歌曲,然而卻在無意之中被這首歌的名字所吸引,怎會這麼土……

 

由林夕所填詞的"愛是傻得起",不知大家聽過了沒有?

其中,奧較喜歡這幾句:

"大家不知結果,害怕甚麼"

"不怕愛得傻,難道互相研究過"

"談情在乎任性,想要盡慶不要太聰明"

雖說有點土氣,但歌詞卻又比想像之中來得要好。

很多事情,的確要"傻得起"才能成事,太清醒時反而會做得不到。

 

 

曾幾何時,年輕的我們面對愛情都是傻得起的,不論什麼事也有豁出去的勇氣。

然而當傻過一次、二次後,所得到的結果都不如心中期望的,是以我們都不敢也怕再傻下去。

 

 

開始學懂如何去計算一段關係,衡量自己所付出的多少與回報……

我們驚訝的發現,原來邏輯竟也能應用到愛情裡。

 

 

面對愛情我們都不再投入,又或是在想投入前身體便會自行發出警報訊號。

經歷越多的我們都不再傻,也再傻不起了。

2007年1月8日 星期一

善忘

奧問:"妳到底仍記不記得是為了什麼與他走在一起的,想妳是已忘了吧。"

友人:"就是我愛他,他也愛我嘛,不是嗎?"

在半小時前的電話裡,奧與友人有這樣過以上的一段對話。

奧不太懂,是不是所有在戀愛中的人也會變得善忘,忘了到底是為了什麼而讓本不相識的兩個陌路人走在一起。

為了愛而愛嗎?當然不是,是為了得到快樂嘛。

看妳才與他一起不到一年的時間,還沒有到談婚論嫁的階段便已整天在哭。

從前那個會告訴我不喜歡哭、堅強的女孩不見了,卻換來個叫我看到會心疼的。

問問自己哭過多少次,這樣又值得嗎?

雖說值不值得是很主觀,但當連妳的朋友都開始替妳不值,連妳的父母都開始替妳擔心,是不是時候該停下來想一想?

愛一個人可以不為什麼,但卻不可以把那最基本的快樂也忘掉,連快樂也沒有還談什麼愛與不愛?

妳是還沒有哭夠嗎?

自私一點,不要再盲目的去付出,嘗試找回那最基本的快樂。

最後,奧再發了個訊息給她,內容是這樣:

"只有在感情關係裡懂得自私一點的人,才會得到快樂。"

2007年1月7日 星期日

取暖

連續的數星期裡不斷被負面情緒襲擊著,他,選擇了放縱自己。

躺在床上的齊歡暢看了看在牆上的電子鐘,原來已是差不多零晨的時候。

隨便的換過了衣服便離開寓所往蘭桂坊出發……

"阿暢,今天怎麼遲了這麼多?今天想要喝些什麼?" 酒保用非常熟絡的語氣對他說。

由進夜店之後,齊歡暢的目光沒有一刻離開過舞池裡的女生,頭也沒回便應:

"嗯,晚了一點。喝什麼乜可以,就是要給我烈一點的。"

看了一會仍沒找到目標,齊歡暢決定先把光移離舞池,也看看這個認識不到一星期的酒保今天會弄些什麼新口味給他。

"仍沒有找到吧?先來試試這前Planet Hollywood最著名的特飲Terminator,我把酒都雙份了。" 酒保不懷好意的說

齊歡暢看著眼前這藍色的液體,二話不說便把整杯酒喝光。

"還可以,能烈一點更好。"

酒保在聽到齊歡暢回應後像說了句什麼髒話似的,繼而又倒了另一杯酒給他。

喝過數杯酒後,不知是不是酒保真的把酒調烈了,齊歡暢少有的感覺到醉意,也想起好友今早對他說的一句話:

"為了要轉變而轉變,其實心裡並不好過,如此又何苦­?如果每天分別在不同的女生家裡渡過是真心快樂的當然沒問題,但你又不像是­?不要再只為燃燒而燃燒了,沒意思的。"

沒意思嗎?齊歡暢心裡卻不認同。

心想,很多時候我們燃燒自己其實不是為了照亮別人,可以只是因為無聊、因為寂寞、因為悶。

在那短暫燃燒自己生命的時間裡,為的只是讓自己變得耀眼一點,為了讓身體在夜裡能暖一些罷,怎會沒有意思。

隨即,他便離坐走到舞池裡尋找,尋找那讓他在今夜能暖一些的快樂……

2007年1月4日 星期四

責任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而奧知道他有這個能力。

奧面對鏡子看著他自己,心想 ......

"誰比我還有資格和能力去參加「饑饉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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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次由參加由Sidekick和hang以Hong Kong Bloggers為名義參加的盲俠行後,今天又收到了友人Carson的邀請參加"饑饉三十"。

另外,Carson更希望能以Sinablogger-新浪博客的名義組成一個廿人的團隊一起去參與這活動。

奧決定了將會參與是次由宣明會舉辦的"饑饉三十"活動,現誠邀各位有興趣的朋友一起參加。

以下是有關是次活動的部份資料:

日期:2007年4月14-15日

地點:香港仔運動場

入營最低籌款額:HK$500

名額:5,000 ﹝留宿名額2,500個,先到先得﹞

截止報名日期:2007年3月9日﹝額滿即止﹞

想參加並入我們團隊,可依從下面的步驟:

1. 登入這裡網上報名

2. 經網上利用信用卡交下入營最低籌款額$500

3. 報名完之後請把個人姓名電郵到這裡給Carson

4. 最後Carson將會把您的姓名填在到我們的組別,組成一隊20人的團隊

當然,如未能抽空參與,是可以選擇捐款支持我的。

把您的電郵地址留下或直接電郵給我,我會再找您的,在此先謝謝各位。

相關的:

凝聚博客力量‧改變饑饉世界

饑饉三十,一起來參加吧!

2007年1月2日 星期二

心冷

非常偶然之下發現自己部落格的新文章連結被友人除名了,感覺原來真的不太好,很差。

最初,我們是從彼此的文字去認識對方,那時候你們所認識的是文字上的我。

及後在多次不同的聚會裡,你們又認識到了現實生活裡的我。

 

 

不得不承認,那兩個奧差別很大,同時也告訴了你們,其實我的演技精湛。

不論是任何場合,大小的聚會,奧也多是付責站在前線說話的那群人。

朋友婚宴上的司儀、公司週年聚會的主持、朋友飯局裡攪事的 ......

說笑話、看反應和帶起話題。

 

 

我喜歡看到大顆兒高高興興,談得興高彩烈,一堆本新相識的朋友又能有說有笑,從中我會得到很大的滿足感。

而文字上的奧正式出現約是去年的3月。

 

 

奧從不曾說個自己所寫的文字感性,我也只是心想到什麼便寫什麼。

自己較喜歡寫情愛這方面的話題,而也自覺好像較擅長,是以也多寫這方面的事。

從開始至今一直是這樣。

但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當你們認識了現實裡的奧後便對奧說了很多難聽的說話和留言。

 

 

" 你不要再寫這些了,只要我知道是你寫的,便會覺得不好看。"

" 你根本不是這樣的人嘛?不要再扮了。"

" 你轉轉你的那些話題吧,很悶。 "

" 你怎又在他媽的懶感性。"

" 妖 ...... 車 ...... "

 

 

老實的說一句,我討厭。

你們有多認識我,很清楚我嗎?知道我是怎樣的一個人?

" 只要是我寫的便不會好看,那你是要來這幹嗎?"

" 寫什麼?寫些他媽的轟爆你春X好不好? "

" 扮?扮什麼?我有什麼好扮? "

 

 

每每的留言就是讓我感到不舒服和不快,這是你們所希望的嗎?

我寫得不好我是知道的,你們可以不來看我、不留言就是了,幹嗎要留下這些說話,請不要告訴我這是關心我的另一種說法。

說真的,多次看到這些留言也讓我有心灰意冷的感覺,真的不想再寫下去。

我想我也該是時候休息一下,反正我寫什麼也好,換回來的只是難聽的說話。

2007年1月1日 星期一

複數

好些人能在某個相同的時段裡愛著數人,但那還能算是愛嗎?

 

還記得數月前好友來找奧說她正同時與愛著兩個男生。

兩個男生知道了對方的存在後要我的好友作出選擇,好友因為分不清楚較愛誰多一點是以來找我。

"對不起,在妳說愛著多於一個人的同時,其實妳根本就從來都沒有愛過,誰也沒有。"

 

 

雖說殘忍,但我還是這樣的告訴她。

對於只求被愛著的我們,請不要自欺欺人的相信我們愛的份量也是在相同層面和地位上。

多於一人就只剩一半,多於兩人就只剩三份之一,愛自己的人越多,我們所能為對方附出的就只會越少。

 

 

但不要誤以為我所說的附出是愛,我所說的付出最多也只能說時間或其他的一些罷了。

以為愛是什麼?把愛分拆成多份去愛不同的人嗎?

當然不可以。

 

 

愛從來都是很自私的,在那個本已不太大的心裡,又怎可能容訥多於一人?

在現今複數的愛情裡,說自己同時愛著多人根本就是在自己欺騙自己。

坦白一點,大方的承認自己其實只希望被愛著,不是更好嗎?

壞男人守則 - 第四條

一定要會逞強……

「手痠不痠?」

當躺在你手臂上的女人揚起下巴漂亮的弧線,巧笑倩兮的問你時,當然要微笑著忍住早已經發麻的感覺,溫柔的搖搖頭。

怎麼會痠,甚至最好還要緊緊的摟住對方一下,讓對方感覺你對她的在乎跟重視,要讓女人可以安心的在你懷裡沉沉睡去是最重要的功課之一。

累不累?煩不煩?癢不癢?痛不痛?冷不冷?

答案當然都是不。

就算再累再煩再癢再痛再冷都要逞強著說無所謂。

壞男人一定要堅強。

已經是個壞人,若還不適時提供對方一個強而有力的肩膀跟溫暖感人的擁抱叫什麼男人。

心裡面也要早就要做好對方遲早會離開的心理準備。

一定要堅強,就算真的沒有那麼堅強也要學會逞強,既使是表面上的鎮定也要硬撐逞強,千萬不能示弱。

心裡面再難過也不可以在對方面前掉下一滴眼淚,傷心的情緒絕對不能讓力持鎮定的表情臉孔扭曲,再痛苦也要掛著似有若無的笑,既使是勉為其難的笑。

千萬不能哭,你可以表現的欲哭無淚,但要像深呼吸一口氣般面對對方的眼睛,表現好到讓對方容易感受到你散發出一種濃郁的悲哀感最好,但千萬別愚蠢的哭以為對方會感動。

當下她會同情是因為畢竟在一起過,事後其他事情都忘了,就算你送過鑽戒也沒用,她只會跟別人提及你的時候說:「他居然哭了。」

而不是他對我真的很好過。

壞男人雖壞並不代表不在乎,冷血的是濫人。

但是當對方要離開一定要讓對方沒有負擔,但並不是要愚蠢的假裝自己不在乎,那是最笨的做法,反而讓對方覺得做作跟彼此日後難堪。

要表現在乎,跟適當的不捨,但讓對方知道自己會承受的,沒關係。

我很有所謂,但我會祝福妳得到想要的幸福跟安全感,因為妳很清楚壞男人只能給妳無窮的快樂,卻嚴重缺乏女人最後仍然想要的安全感。

這樣對方在跟另一個男人不開心時,在心底還會偶而想起自己,甚至在不久以後傳一個仍然帶有淡淡淺淺情意的簡短訊息。

而收到這種訊息,千萬別愚蠢的第一通就貿然的回傳給對方說出我其實也想妳的笨答案,那不過是滿足對方的一時空虛罷了,對自己也沒什麼好處。

不過換來自己傻傻的在等對方再度回傳的空虛等待感,何苦那麼容易讓自己處於下風,發球權一定要握在自己的手上。

至少要再收到第二通類似的訊息時,再考慮要不要再度連絡去撩亂對方的生活。

壞男人的生活跟思緒,就像是轉壞的魔術方塊恢復不了原來的形狀。

原文出自 - 網路城邦【錢人豪的網誌】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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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的話:

個人認為不止壞男人要懂得逞強,那是作為男人必修的一科。

就像好些男人也怕的"蛇蟲鼠蟻",然而在女生前面我們卻絕不能示弱一樣。

怕嗎?我們什麼也不怕,就算心裡真的怕得要命,仍要有作男人的氣魄,硬著頭皮就是了。

另外就如筆者他所說的,分手的一刻絕不能讓對方有負擔的感覺。

就正如在走在一起的時候,我們的是為了快樂才一起的嘛,大家根本從不存在著任何的負擔。

都要分開了,怎可以還要讓對方有負擔,那太殘忍了罷。

如某天負擔的感覺出現,也差不多是時候說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