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歡……
一直很喜歡麥當勞的廣告,而在較近的數年廣告裡,好喜歡其中的這一句口號。
而相較起英文,暢更喜歡中文的翻譯【我就喜歡】。
沒有理由,不為甚麼,就是連比較也不用。
是的,我就喜歡。
偶然會去想,其實喜歡需要有任可的理由嗎?
又或是要在有比較的情況下,才能得出所謂喜歡結論?
這樣,算不算是真正的喜歡。
想應該不是吧。
曾經,暢聽過這樣的一種說法:
【不喜歡你,能說出百個千個的理由。
然而喜歡你,卻是一個理由也沒有。】
突然,身旁的妳推了推我。
妳:"幹嗎突然在發呆?"
是妳,三個多小時前才在酒吧認識的妳。
暢:"沒有喇,只是在想為甚麼第一次碰上妳便會這麼的喜歡妳。"
"少來了,才剛認識你說你到底是喜歡我甚麼。" 妳笑。
隨即暢輕輕的把她拉倒在自己的懷裡,然後在她耳邊說:
"沒有理由,不為甚麼,就是連比較也不用,我就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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