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7日 星期二

"i'm lovin' it"

我就喜歡……

 

一直很喜歡麥當勞的廣告,而在較近的數年廣告裡,好喜歡其中的這一句口號。

而相較起英文,暢更喜歡中文的翻譯【我就喜歡】。

沒有理由,不為甚麼,就是連比較也不用。

是的,我就喜歡。

 

 

偶然會去想,其實喜歡需要有任可的理由嗎?

又或是要在有比較的情況下,才能得出所謂喜歡結論?

這樣,算不算是真正的喜歡。

想應該不是吧。

 

 

曾經,暢聽過這樣的一種說法:

【不喜歡你,能說出百個千個的理由。

然而喜歡你,卻是一個理由也沒有。】

 

 

突然,身旁的妳推了推我。

妳:"幹嗎突然在發呆?"

是妳,三個多小時前才在酒吧認識的妳。

暢:"沒有喇,只是在想為甚麼第一次碰上妳便會這麼的喜歡妳。"

"少來了,才剛認識你說你到底是喜歡我甚麼。" 妳笑。

隨即暢輕輕的把她拉倒在自己的懷裡,然後在她耳邊說:

"沒有理由,不為甚麼,就是連比較也不用,我就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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