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4日 星期六

認錯

〝錯就要認,打要企定。〞

已不是第一次聽到別人說的這個所謂人生哲理,但真的,奧不懂得其中的意義。

在怎樣做也改變不了事實的情況下,就不用承認錯誤。要承認,也讓自己一個人知道,就好。

錯了就是錯了,認與不認根本沒有任何影響。

就是對自己作下承諾,永遠不要再犯下相同的錯誤,不就已經很足夠了嗎?

硬是要別人承認自己的錯誤到底是為了什麼?

自己錯了,又為甚麼要向別的人認錯。

而且,不是已在錯裡吸收到要命的教訓,事後還要在不關事的人前來個當面的批判,然後說自己做錯了嗎?﹙不會吸取教訓的是豬~__~﹚

還有甚麼〝打要企定〞?好端端的幹嘛要站著給你打,你道我真是傻的嗎?

不要再聽這些所謂的人生哲理了,甚麼〝錯就要認,打要企定〞

奧說〝錯我不認。至於打嘛,很好,兩分鐘內你不倒下算我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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