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4日 星期二

耗光

還有不到一個月便要搬離這裡,在執拾的過程中卻發現那不屬於我的東西。該是妳的吧,我想 ......

大約是半年前後,那天零晨二時多突然收到妳的來電。

電話裡的妳該是哭著吧。說什麼話已沒什印像,就只記得妳問可否先搬到我家裡暫住。

女人,特別是漂亮的女人,我想不到拒絕的理由。

而對於妳要搬來的理由,我想我是知道的。

因為在過去的一年裡,妳已對我說了不下數十遍吧。

每次來電妳也是告訴我妳不快樂。

妳與妳的男友不是三天一小吵便是二天一大吵。

妳也說過妳很想放手離開他,但又捨不得他曾對妳做過的一切。

他的溫柔、他的體貼、他曾對妳的好 ......

當然,我是相信妳們是曾經幸褔快樂過的。但今天呢?

今天妳與他就是在互相折磨似的走在一起,試問這又怎會讓妳感到快樂?

現在的妳,就是一次又一次用過去的幸褔快樂來原諒他、來把妳們硬拉在一起。

妳想,還能原諒多少次、拉著多久?

某天晚上妳來找我說,他又找回妳了,妳問我妳是否該原諒他。

當時我只笑不語,因為我真的不懂。

對於一個把妳趕離家裡的人,妳所想到的只是應否原諒他?

然而就如我所想的一樣,搬來的第九天妳告訴我妳要回去了。

好友,當某天妳把過去的幸褔耗光,最終妳是會放手的,我知道。

積榖,原來還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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